企业破产案审理改革佛山中院成全国试点
时间:2023-06-06 16:43:16 4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该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改革的试点。

昨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下发的通知看到,此次试点工作将总体任务细分成六大部分,并在全国挑选两家高院、14家中院及5家基层法院,针对性地进行试点探索。其中,广东有4家中院入选,佛山中院名列其中。

佛山中院此番被指定着重在企业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及绩效考核机制这两项直接影响破产清算案质量的关键问题进行探索。有业内人士评价,这两项试点改革将对佛山破产审理提速提质起到重要作用,极有可能影响我国破产案件质效管理的未来走向。

试点只是一个意向,具体路径还有待实践探索。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专业人士透露,佛山中院之所以被委以重任,授权探索两项重要的破产清算领域,这与佛山作为华南地区最大的陶瓷、钢材、家具、光电生产和贸易基地不无关系。

他表示,随着经济形势变化,尤其是华南钢贸危机的爆发及引起的连锁反应,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新情况新问题逐渐显现。如果能够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则极具代表性和示范意义,这也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精神高度契合。

据悉,佛山中院早在去年4月起,就开始实行破产案件集中由中院管辖,根据案件数量配置破产审判专业合议庭,专职审理破产案。此外,该院先后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等系列规章制度,提升破产案审判效率。

以现有条件及之前在破产审判方式上的改革探索,我们有信心承担起试点重任。佛山中院副院长黄学军坦陈,此次被定为全国试点,将利于佛山进一步清除制约企业破产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此她表示,佛山下一步将着力推动一些久拖不结的破产清算积案,为最高院制定司法解释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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