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适用强制措施的方式:
1、坚持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的原则。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单位。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可否使用警械?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有使用警械。除非出现确有行凶、逃跑、自杀、自伤、自残等这些具有一定现实危险的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应当以避免和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限度必须使用械具的,其他任何情况都不得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使用警械。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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