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表示,对交强险垫付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按照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用最高赔付8000元;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责任限额的20%赔付。也就是说,车主如果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600元。另一个依据则是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根据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保险公司再确定具体的垫付金额。一般来说,对交强险进行垫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医院的抢救清单缺一不可。但是交强险垫付还没有细化的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在实际处理中也各有弹性。中民保险专家介绍,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先行按无责垫付,有的保险公司则要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再垫付。
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1、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二)是残者法定鉴定书;
(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
(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六)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1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交强险垫付1.8万不够怎么解决
保险公司垫付1.8万不够的话,一般是指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可以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如果没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超过交强险责任险的部分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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