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情况有哪些
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情况包括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及故意造成事故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垫付的注意事项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以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
3.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及保险公司的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三、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的规定
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的规定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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