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应该是要本人自愿,但是,有些人立下的遗嘱并不是自己自愿,而是被继承者之一胁迫才订立的。立遗嘱面对自己被胁迫立遗嘱的情况,也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这份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会丧失继承权。对遗嘱无效的情形作了列举式的规定,其中包括受胁迫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继承权一般有法定继承失继承权和遗嘱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具有了我国规定的行为,则就会按照规定中的规定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之后对这个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实际规定会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有以下情形的:
1、继承人出于故意而杀害被继承人的,此时不管是否导致被继承人的死亡,都是会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不惜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及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遗嘱人遗留的、生前所指定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立遗嘱
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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