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解决部分市民漏参保带来的不便,从今年开始,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的个人(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补参保和补缴费了,而居民参保后享受的待遇也随之发生变化。尽管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还未公布,但相比往年,今年参保方式和待遇已经发生变动,最明显的在于将参保期从每年3-5月份调整为全年均可办理,以解决个别居民漏参保或漏缴费带来的不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有哪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主体不变,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及非在校未成年人的参保登记工作,学校负责本校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及代收代缴工作,之后再由它们统一向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具体来说,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村居参保的个人目前有一卡通委托代扣、税收缴款书缴费、银-联POS机缴费和银-联在线缴费四种缴费方式。去年已办理过参保手续和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的人员,今年无需再办理登记,只需在委托代扣的银行卡里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在6月和7月的6至20日统一代扣。需要补缴的个人(村居参保),可登录地税网站采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缴费;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多长时间后开始享受?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年缴费,因此补缴个人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开始享受。这就意味着,在每年的年扣费期6-7月完成缴费的,以及新入学的大学生在11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后,从新社保年度起(即当年7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新社保年度开始后完成缴费的,则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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