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我们将介绍关于工程延期处理程序的相关事宜,具体步骤如下:首先,作为承包商,您需于合同所规定的有效期限之内,采用书面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申请并递交一份详尽完整的申诉报告。其次,监理工程师收到此报告之后,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核实相关情况,从而精确地计算出工程延期所需的具体时长。此外,当延期事件圆满解决之后,承包商还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的详细报告。最后,监理工程师将对这份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并与业主以及承包商共同协商,以确定此次延期事件所需的具体延期时长。
第二部分,我们将列举出五种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的情况:首先是在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之外场地的情况下;其次是可能会对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情况;再者是需要临时停水、停电或者中断道路交通的情况;另外还有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情况;最后则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全文5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