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做劳动能力鉴定能申请仲裁吗
若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并未被评定为伤残等级,那么,他们依然具备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诉讼的权利待遇,依法索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治疗费用、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正常工资待遇(具体金额需参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做出裁定)、膳食补贴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尽管如此,我们仍建议和提倡职工能够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实被判定患有残疾,相应的赔偿款额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劳动仲裁后公司有异议提起诉讼至法院审理期间算仲裁时效中断吗
劳动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传统方式,其效力往往会直接影响到诉讼时效的起始和终止,因为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就其所受侵害的权益向对方提出申诉,甚至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从而暂时中断诉讼时效的计算。
同时,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自行协商或取得对方认可等方式达成共识并履行各自应尽职责,也将会引发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并非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实际上,只有当当事人经过劳动仲裁委公正裁决,且对此结果仍存异议之时,才能有资格向相关法院申请司法诉讼,而且在此期间须符合以下三项必要条件:首先,必须先由劳动仲裁委对该纠纷作出正式处理并形成明确的仲裁决定书;其次,当事人必须对劳动仲裁委的裁决持否定态度;最后,当事人必须在收到仲裁决定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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