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医药11月20日晚公告,某某医药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某某医药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股票将于21日复牌交易。
根据公告,某某资源集团回复问询时表示,代持关系为被迫实施的安排,被迫代持中不存在任何个人或企业非法牟利,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不过,某某控股方面15日发出公开声明邀约某某集团CEO李友公开对质,并称,我司已就某某集团四人帮内幕交易、侵吞国有资产、制造多个虚假身份证件等多个违法犯罪行为,分别向证监机关、纪律检查机关及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
某某集团则通过上市公司公告称:我公司及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委托某某控股代持某某医药股票,我公司也未委托某某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持某某医药股票。我公司及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绝无某某控股质疑的内幕交易行为。
某某资源集团称代持关系为被迫实施的安排。据其介绍,某某控股依法取得受让方资格后,表示其目前资金紧张,请求某某集团协助短期借款,支付股权转让保证金。鉴于当时股份转让已经获得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再三权衡利弊,某某资源集团协调资金,支持某某控股完成了股份受让。期间,某某资源集团担心约定不明的情形会导致国有资产面临风险,经与某某控股协商,不得已与其达成所谓代持协议。
某某资源集团还称,除被某某控股扣留的部分外,减持收益已全部回到某某资源集团账上。并强调,被迫代持中不存在任何个人或企业非法牟利,同时从主观故意、信息获取、信息形成时间以及行为主体各方面均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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