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推翻工伤认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受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自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或者受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对行政复议已经生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受害职工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对受害职工的认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错了,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判决、裁定的执行不得中止,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的。雇主对机构确定的单位付款率不满意。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该机构未履行相关协议或规定。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对机关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信息单位和个人应提供:
1
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地点,事故原因及受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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