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破产重组后债务的偿还。其公司破产以后是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两种的,是需要由公司破产财产进行清偿的。对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是需要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对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对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一、公司破产后外债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
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款规定外;普通破产债权。
二、法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以公司法人为例,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破产前的债务清偿要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处理。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欠付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欠付的保险费和税费、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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