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了房产产权归属之后,购房者应当尽可能地与其他业主联合起来,以获取最大程度的法律援助。
首先,倘若您所购置的楼盘仅仅潜在着“烂尾”的风险,建议您尝试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倘若他们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顺利完成后续工程建设,那么您的经济损失将会降至最低。
其次,若开发商由于无法偿还债务而陷入破产境地,面临“烂尾”的困境,此时切勿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退房只会让您无法收回购房款项,仅能收到收据或者欠条。您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从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设开发商最终因无力偿还债务,被迫宣告破产,其资产将被法院进行拍卖,依据破产法中关于偿债顺序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相较于普通债权人而言,更有可能优先获得发展商的补偿款项(尤其是当消费者已预先支付购房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此外,若您决定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全体业主务必保持团结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成功打赢了官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然而部分业主由于等待开发商完工而未及时提起诉讼,那么这些人很可能最终无法获得赔偿。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您还可以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毕竟政府不会坐视不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5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