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私吞款项并逃逸之后,企业却矢口否认的现象,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任何具有举报或投诉责任的机构或个人,只要发现了犯罪的实证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存在,就该义无反顾地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交报告或申诉。通过及时的报警处理,这无疑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同时,法律也会坚决地制裁所有的违法行为。
此外,针对企业矢口否认的情况,我们还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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