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俗称“脑中风”)的突发并不属于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这是因为意外保险所针对的乃是意外事故,而脑卒中作为一种以脑部缺血与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导临床表现的疾病,其发病并非由意外事故引起的,故当被保险人遭受脑卒中的困扰时,意外保险的承保公司并不会对此进行赔偿。为了加深广大消费者对于此问题的认知,我们有必要强调意外保险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意外事故。借此机会,我们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意外的定义进行了详细阐述。所谓意外,是指来自外部环境的、突发性的、非主观意愿的、非疾病引发的,使得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举例来说,被狗咬伤便符合上述定义,而脑卒中和恶性肿瘤则不属于此类范畴。因此,若投保人希望在被保险人遭遇脑卒中等疾病时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那么他们应当选择购买健康保险,而非意外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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