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赔偿是工伤事故私了的必然结果
时间:2023-07-02 19:31:30 2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7

4、375号

上诉人: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女,汉族,住湖北省利川市建南镇。

委托代理人:陈辉,广东德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二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09)荔法民一初字第121

3、12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于2008年2月16日入职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做剪线工。与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也没有为参加社会工伤保险手续。2008年4月19日,在工作期间眼睛受伤。经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诊断,为:

1、角膜裂伤;

2、巩膜裂伤;3、虹膜裂伤;4、外伤性白内障;

5、玻璃体积血;

6、视网膜裂孔。2008年4月19日至2008年4月21日、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6月2日,两次在该医院住院,出院后仍继续回该院复诊。从事发后到2008年7月15日,共发生医疗费1359

7、72元,该款已全部由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制服。此后至2008年10月29日,再次前往该医院复诊两次,发生医疗费170元,该款由自付。从受伤开始没有再回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工作,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从2008年5月至7月间共向支付生活费1900元。

2008年6月17日,向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赔偿140000元。2008年7月17日,

与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内容:一、治疗期间全部医疗费由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负担;二、治疗期间的工资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照发;三、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55000元;四、领取第三条所得补偿后,不得再向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提出其他经济补偿要求,双方终结劳动关系;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协议签订后,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已向支付55000元。2008年10月20日,广州荔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穗劳社工伤[2008]荔31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2008年12月9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穗劳鉴初[2008]802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医疗期从2008年4月19日起至2008年10月29日止。为此支付鉴定费300元。

2008年12月30日,向广州荔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1、补发2008年2月工资1500元。2、支付医疗费4000元、医疗期工资2067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护理费3030元、就医路费1800元、住宿费4500元。3、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384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200元。4、支付后续治疗费用10000元。5、支付2008年3月、4月以及2008年10月30日至2009年6月4日共10个月的工资32000元。6、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4400元。7、支付2008年2月至10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9200元。

8、支付上述待遇未及时发放的100%额外经济赔偿金28800元。2009年7月27日,该委员会出具荔劳仲案字[2009]第56号裁决书,裁决:一、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和医疗期内的医疗费234元;二、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医疗期工资5863.42元;三、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三项合计差额23096.60元;四、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53.84元;五、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从2008年3月17日起至7月17日止未订立劳动合同每月二倍工资差额3630.68元。和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均不服该裁决,分别诉至原审法院。

原审法院认为,入职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任剪线工,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主张其入职时间为2008年2月16日,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对此不予确认,并为此提供了《考核登记表》。审查该表,首先,该表没有入职时间的明确记载,且该表也没有的签名确认,故不能作为认定入职时间的证据。其次,该表下方虽有08年3月18日字样,但该时间仅是填表时间,而非入职时间。为此,原审法院采信的主张,确认其入职时间为2008年2月16日。

自受伤后便没有再回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工作,根据与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在2008年7月17日日签订的《协议书》,可知双方通过协商,已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原审法院予以确认。被确认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没有为参加社会工伤保险,故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该责任包括:1、医疗费,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已为支付另外医疗费13597.72元,仍欠复诊医疗费170元未付,故该款应由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负担。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共计10天,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应按本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为501070%=350元。3、医疗期工资,根据鉴定结论,的医疗期从2008年4月19日起至2008年10月29日止,故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应发放该期间的工资给,即5863.42元。4、鉴定费,申请伤残鉴定的费用300元,依法应由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赔偿。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二十五个月本人工资。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对于第5?7项,主张其月工资为3200元,但没有举证证实,原审法院不予确认,广州市***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工资条显示2008年3月的应发工资是907.67元,且该工资条有签名,故原审法院予以采信。但是,由于的月工资低于2008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78060%=2268元),故在计算上述三项时,仍应以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268=27216元,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26825=567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2686=13608元。

企业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全文3.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直系亲属 最新知识
针对全额赔偿是工伤事故私了的必然结果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全额赔偿是工伤事故私了的必然结果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