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催讨不当得利债务的方法,包括协商和起诉。但是,如果得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自己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或已经不存在,则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作者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催讨不当得利债务需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得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催讨不当得利债务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与得利人进行协商,请求其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但是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则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不 当 得 利 如 何 处 理
不当得利是指在某种情况下,取得利益的人没有合法依据或者超过其应有的份额。当不当得利发生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得利人应当将所得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受损失的人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如果得利人通过合法交易等方式取得的利益,则不予支持。此外,如果受损失的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或者超过其应有的份额,那么也不予支持返还。
在处理不当得利案件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在必要时进行调解。对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不当得利,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总结起来,不当得利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利益获取方式。当不当得利发生时,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在处理不当得利案件时,人民法院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不当得利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利益获取方式。当不当得利发生时,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在处理不当得利案件时,人民法院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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