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得以顺利调解,则应按照协商达成的协议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如协商未能取得圆满结果,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倘若判令对原告有利,已设定抵押的房屋便有可能面临强制执行。针对受履行义务人所有且已依照法律规定设置抵押的房地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封,同时也可在抵押权人提出请求后,依据相关法规,通过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方式予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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