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深办[2001]40号
发布日期:2001-11-20
执行日期:2001-11-20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庄礼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刘学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振芬(市司法局局长)、胡建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邱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白新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佟丹(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石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有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海洋(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伍秀琼(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辛本兰(市劳动局副局长)、江捍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江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袁宝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袁建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石永青(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岗同志兼任。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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