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农村房子怎么分配
时间:2023-03-06 10:22:50 4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

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一、购房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财产怎么分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或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或虽为一人出资,但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这些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要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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