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只要是立案后,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可以撤案的,一般是在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等。撤销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一、刑事案件怎么撤案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而,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撤案,只有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自行撤案。
二、肇事逃逸怎么撤案
凡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已经立案可以撤销案件:
(一)情节明显认定是轻微、造成很轻的危害,不会构成犯罪行为;
(二)逃逸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国家特赦免除刑罚的;
(四)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五)肇事者或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撤销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写撤销案件的报告。检察机关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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