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怀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无犯罪事实、情节明显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经特赦免处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死亡或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销告诉等情况。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无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法处罚的案件。怀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
许多人关注检察院在何种情况下不进行起诉。今天,我将向您介绍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怀疑不起诉三种。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1、无犯罪事实;2、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4、经特赦免处罚的;5、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销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死亡;7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无需依照刑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处罚的案件。同时有两个条件:1。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2、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3、怀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是两种不同的不起诉决定方式,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法定不起诉是指案件满足法定不起诉的条件,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法院无需进行审查即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酌定不起诉则需要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因此,法定不起诉相对简单,酌定不起诉更为严格。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怀疑不起诉三种。法定不起诉是指案件满足法定不起诉的条件,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法院无需进行审查即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酌定不起诉则需要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法定不起诉相对简单,酌定不起诉更为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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