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投资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设立投资公司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2、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民**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3、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金融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4、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