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原告不去代理人去可以吗
开庭原告不去代理人去可以,如果原告委托了委托人代为出庭,那么原告本人可以不用出庭,否则会被法院视为撤诉处理的。原告如果有代理人到庭,本人可以不到庭。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开庭原告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开庭原告不去的后果是会按照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反诉,然后又不到庭,经过法院传票传唤仍然不到庭,则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原告就不一样了,他要是死活不出庭,那就按撤诉处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开庭原告不去可以重复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不出庭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做出处理。对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撤诉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是不可以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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