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程序分为哪几步?
公司清算程序分为以下几步: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组账户;
6.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8.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9.处理公司财产;
10.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
11.指定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报告;
14.清算终结。
15.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清算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公司依股东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
3.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依法解散。
三、公司清算期间能否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期间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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