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在扣税前,允许超出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即14%)以上的部分进行扣除,但是超出这部分则不能再被扣减。
在年度财务清算和税务申请过程中,对于超过这一规定的部分,应该在应计税所得额中进行调整与增加。
关于工会经费的规定如下:
扣税前,允许超出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即2%)以上的部分进行扣除,但同理,超过的部分也不可扣减。
同样地,在年度财务清算和税务申报过程中,对于超过这一规定的部分,应在应计税所得额中进行调整与增加。
而在计算扣税前的纳税所得额方面,我们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货币进行计算。
当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将采用每月或每季度
最后一天的人民币汇率中值,以此来换算成我们所要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规定的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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