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交伤残鉴定哪些内容
1、损害程度判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判定或称伤情判定。
2、伤残程度判定
包含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损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联系判定
指损害与疾病的联系判定。
4、医疗纠纷司法判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差错,若有,与患者逝世或残疾之间的联系。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答疑
网友提问: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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