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形式主要包括审批、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确认、验收、验证、备案、年审(检)、登记、会审等。这里面有些形式是属于监督程序来执行,有些是作为前置审查形式规定的。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
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了吗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非表示这些权力今后就全部取消,而是让权力回归本来面目。省的办法是三取消三调整:国家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事项,予以取消;设定依据已经废止的事项,予以取消;省直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事项,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实施的事项按属性进行分类调整。只面向下级政府部门,不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行政许可的事项,直接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具备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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