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退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
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微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
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久呢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30天,具体如下:
1、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那么可以督促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
2、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二、工程合同代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工程合同代签的后果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4、行为人有代理权,且行使代理权未超过权限的,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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