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引发纷争的现象,实质上属自然人间因财产权益归属问题所致之民事纠葛,若满足法定诉讼条例如法合规,请求事项亦属合法合理,人民法院必当依法接受并审理此类纠纷案。借名购房乃实际购房者以现金支付购房款项,由名义购房者代表其与卖方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契约,房屋所有权注册记录则记载为名义购房者,但实际上,实际购房者与名义购房者已达成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最终将归属于实际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