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是指对原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解除是指提前终止合同,使之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国家计划的执行。
(2)订立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3)当事人一方由於关闭、停产、转产而确实无法履行经济合同。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
(5)由於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当事人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它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合倂、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合同要征得对方同意。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解除合同要依法办事,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的损失,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所涉及的标的额都比较大,因此,如果当事人要解除经济合同,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很容易引发经济合同纠纷,而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不少的麻烦甚至是损失。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条件
1、约定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势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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