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只能更改一次或者两次姓名,想更改姓名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医保个人基本信息更改
医保个人基本信息更改流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提交办理;
2、住院保险:在参保单位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地税机关登记受理岗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提交办理;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需向参保登记所在部门申请。
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等需同时重新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及重制居民医保卡。持所需资料到市医保局各分局对应制卡银行医保服务窗(其中光大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医保卡亦可在对应银行本市的任一网点)办理重新制卡。若居民医保卡背面只印制“姓名”、未印制“登记号”(即证件号码),办理个人证件号码变更时,不需办理居民医保卡重制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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