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产权明确是一方所有的可以卖,属于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进行处理的,则一方不得擅自买卖,应当与对方协商后才可以处理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