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当事人看孩子的,可以起诉。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判决,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探望孩子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对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当事人探望孩子有不利影响的,应当中止当事人的探望权,不让当事人探望孩子,其中,中止事由消失的,可以准予探望。
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不让当事人看孩子的,女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申请法院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男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4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