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
在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原告方便不用再举证证明对方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若被告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女方即被告支付抚养费。假若女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一、非婚生子亲子鉴定可以做吗
非婚生子亲子鉴定可以做。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
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
二、离婚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可以拒绝吗
离婚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的,女方可以拒绝。如果亲子关系存疑,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当事人是男方提出做亲子鉴定,女方拒绝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当事人是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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