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要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残疾赔偿金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残疾赔偿金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三、残疾赔偿金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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