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01:22 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四月五日

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区新一轮旧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和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尽早实现静安建设双高区的目标,特制定《上海市静安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零星旧里改造是新一轮旧区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速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一项补充措施。零星旧里是指分布散、规模小、规划与实施难度高、改造投入大而又亟需改造的旧里地块,包括成片规划范围以外的旧里边角料地块。

(二)零星旧里改造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据初步统计,目前属于零星旧里改造范围的有30个地块,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居民约1800户,单位约150家,个体户约100户,旧里房屋面积43000平方米。根据零星旧里改造“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指导思想,2002至2003年间,我区将先行启动15个地块。这15个地块都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且位于主要景观道路的两侧,预计共拆除旧里房屋约25000平方米,占总量的58.14%;动迁旧里居民约1000户,占总量的55.5%;动迁单位96家,占总量的64%;动迁个体户61户,占总量的61%.剩下的地块将在第一批15个地块改造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今后几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三)零星旧里改造的规划要有前瞻性,要符合城区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建设双高区的要求,凡认定为零星旧里改造的地块,规划要有前瞻性,要在符合周边环境建设总体要求和不影响周边大地块建设开发的前提下,精心规划、分步实施、滚动推进,以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政府扶持,市场运作

(四)建立“政府扶持、街道参与、企业运作”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零星旧里改造的宏观规划指导与综合协调,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计委、建委、市容市政委、公安静安分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局、房地局、民防办、税务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住宅局、绿化局、市政配套局、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置业集团参加,成立区零星旧里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零星旧里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制订改造计划、检查落实工作进度、考评验收完成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对改造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

(五)各街道办事处及康定房产公司是落实零星旧里改造工作的责任人单位。凡本街道范围内的零星旧里改造地块,由该街道办事处出面操作。改造任务少的街道,经区零星旧里改造领导小组同意,可跨街道承担改造任务。

(六)整个零星旧里改造项目,由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平衡盈亏。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范围内的改造地块牵头组织招商,分别实施改造,分块进行经济核算。康定房产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单位负责运作。

三、多方筹措,管好资金

(七)零星旧里改造项目的启动资金由实施企业负责贷款。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康定房产公司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并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招商合作形式。

(八)对拆平后建绿拓路地块的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具体拨付数额及时间由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经济咨询机构,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分年度进行实施。对财政性资金要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九)对原拆原建、拆平后因规划条件限制资金难以平衡的地块,由区财政贴息,以平衡地块的经济亏损。

(十)对零星旧里改造项目,要严格核定改造成本,通过招、投标承包或项目包干的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改造完成后的盈余部分,由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继续用于零星旧里改造项目,滚动开发,循环运作。

四、统筹上报,政策优惠

(十一)零星旧里改造地块的认定,由区规划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实地摸底,参考区房地局已有的房籍资料拟定范围,经区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区建委统一编制打包,分批上报市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作为新一轮旧区改造项目。经确定的零星旧里改造地块,可享受沪建城[2001]第0068号规定的政策: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

2.减免拆除公房补偿费;

3.免收房屋拆迁管理费;

4.免收工程质量监督费;

5.免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

6.免收人防设施基建费;

7.市政、公建设施包干建设(免缴配套费);

8.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配租廉租住房。

(十二)由于零星旧里改造工作难度较大,资金筹措困难,所以零星旧里改造地块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被动迁住户每户8元的户口资料摘录费及每人4元的户籍资料摘抄费;

2.免交公建配套用房;

3.免建大型的环卫设施,拆除的原有环卫设施,免于补偿;

4.免收房籍资料摘抄费;

5.免收拆除公房残值补偿费;

6.免收临时占路费。

五、拆迁安置,各方配合

(十三)零星旧里改造地块的拆迁安置应严格按《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2001年第111号令)和《上海市静安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静府发[2002]30号)执行。

(十四)零星旧里改造项目,由于地块小、资金紧、难度高,拆迁工作很难形成规模和声势,所以工作要做深做细,力求得到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拆迁工作。

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十五)零星旧里改造工作是今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凡经确定的零星旧里改造项目,区各职能部门都应提供方便,减少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六)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应把零星旧里改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对相关责任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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