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是否正确
时间:2024-05-03 20:41:51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是正确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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