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
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都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去办“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服务证)。所谓的再生育,就是政策内2孩之外,还需要再生育,就需要审批了。
昨日,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回应,新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具体的登记和审批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争取尽快出台。但这不会影响群众的权益,在办法出台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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