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二胎审批程序:
1、凡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条件的,本人可提出申请。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申报表。
2、填写申报表,需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填报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入村入户核实情况。
3、申报表由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核。
4、以上手续办理齐全后,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向本人发放二胎受理通知单。
5、将报表上报县计生委,进行孕检,张贴预批公告,公式七天后如没有反映,带村委会出具的无反映证明信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二胎审批证明。
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
二、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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