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技术合同登记免税说明
技术合同登记免税说明
★免税条件(详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
★国税免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负责老师根据免税条件在交回合同时即提出是否申请办理免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可以免税的技术合同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知识产权办会通
知项目负责老师开具发票,并将相关材料于每月18日前提交财务部办理国税备案。
注:老师如申请办理合同免税,至少要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告知
我办,以留出充足时间办理技术市场登记、核定收入以及国税局备案等事
◇提供文件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方案2份(具体要求参见“技术方案要求”)技术转让合同:发明证书复印件、授权专利说明书、缴纳年费
证明
◇国税局备案完成后,我办会通知老师来我部财务办公室取回发票以及入账分配。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市场的优惠政策
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单独订立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所取得的收入不能免增值税)
◆享受优惠政策申请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应持有加盖“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书、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等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免征增值税备查申报,经审核单位和个人办理技术交易免征增值税备查申报合格后,可给予享受技术交易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待遇。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1.有明确、具体的开发目标
2.标的是当事人尚未掌握的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4.对改进型技术只要有实质性的提高(即形成新的技术成果)即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5.在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上,有明确工业化、商业化的目标和前景的科研课题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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