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成立需要什么条件劳动合同成立不等于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明确无误地表达其真实意思。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这个条件分析,上面案例中的于某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成立了。
二、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尽管劳动合同成立了,但是不一定符合生效的法律要件而具有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的劳动合同才能生效,才能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因此,于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没有法律效力。首先,这个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即违反了女职工结婚保护规定;其次,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显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这些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相关知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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