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的产权补偿规定
时间:2023-09-13 20:30:08 3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中,50年产权的工业用地和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并支付相应的续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无偿收回。因此,若要确保土地使用权,使用者应尽快申请续期。

这种类型的土地没有任何补偿。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50年产权的工业用地和综合用地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需要自行申请续期,并需支付相应的续费。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工 业 用 地 综 合 用 地 补 偿 标 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办法》规定,工业用地综合用地补偿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工业用地的性质、用途、区位、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建设费、土地熟化费、土地平整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对于工业用地的综合用地补偿标准,应严格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以保障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公共利益,确保综合用地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和谐稳定。

工业用地的综合用地补偿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工业用地的性质、用途、区位、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以保障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公共利益,确保综合用地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和谐稳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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