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还。
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的,法院进行拍卖时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时,如果拍卖房屋流拍的,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如果拍卖成功的,拍卖费用由拍卖房屋所得的价款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是不予退还的,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律师补充:
参与司法拍卖后,悔拍行为是一种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法律法规对于悔拍行为规定了惩罚性措施,如保证金不予退还、补差价等,恶意悔拍、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人,则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是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悔拍行为的原则性处理规则,旨在惩戒不诚信和恶意竞拍行为人,并弥补恶意竞买行为造成的损失,但在具体适用中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悔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等因素作出妥当处理。对于主观并无悔拍恶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发生竞拍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且造成损害后果并不严重的情形下,不能简单适用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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