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拆迁企业征收土地需要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还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通常由本市的综合地价来确定,且最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企业临时占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现在很多企业修路或者进行其他项目,基本都是占用土地几个月或者更长,但是基本都是临时占地,无论是临时占地还是长久用地,按照规定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作为临时占地的企业经营者,首先需要知道的就是企业临时占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这样才可以保障合法的使用土地,避免因为土地使用税引起的麻烦。
一、企业临时占地征收土地使用税
一般企业的临时用地是先交土地使用税,等工程完了再去税务申请把这税退还。
二、企业临时占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3、税额计算
(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2)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3)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三、企业临时占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3、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4、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一般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先交纳土地使用税,临时占地结束以后再到当地的税务部门申请退还,不过不是所有的临时占地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有的地区规定临时占地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这就需要看当地的政策,可以在临时占地前到税务机关了解清楚,这样就可以合法合理的使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