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
办理所需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抵押当事人为法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授权委托书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证明在建工程尚未预售的证明文件;
6、房地产抵押范围平面图;
7、房地产价值的合法证明材料;
8、主债权合同;
9、抵押合同;
10、《预售许可证;
11、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单位出具委托书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12、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4]13号文件。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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