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依法要做清算:
1、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
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
3、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因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
5、因股东申请而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散,还需要清算吗?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二、公司解散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公司解散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也可以约定某些特殊的解散原因,一旦解散期限届满的或特殊原因出现的,可以发解散公司。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当出现公司经营不善或股东有纠纷等情况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提前解散公司、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导致公司解散。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解散必须进行清算吗
如果是因为以下这些情形解散的必须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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