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债务问题可以注销。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可以注销,但此时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会发生改变。
一、被告公司注销了能起诉么
公司撤销后,如果还没有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投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已经办理清算或者破产手续的,公司的债务视为已经清偿。公司还有没清偿完的债务时,应该要从公司取得清算财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二、公司解散清算中民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五)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三、公司被起诉后如何注销?
起诉后公司注销,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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