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以下内容:
1、必须是历史清晰、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公民;现役军人不得与居住在香港或澳门的外国人结婚;
2、营地以下干部结婚时,必须向团级政治机关申请审查同意。团级以上干部结婚时,必须向上级政治机关申请审查同意,然后由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3、船舶、空勤人员和秘密工作人员的配偶也应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跟军人结婚政审都审查女方什么
一般只需要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不会查女方。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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