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逮捕的理由,也可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主要对满足以下5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1、有可能进行自杀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再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3、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
4、可能毁灭证据的犯罪嫌疑人;
5、可能伤害证人或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曾经谎报或是不表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
一、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会怎么结案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的结案方式一般是撤案。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可能是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民事主体犯罪了,或者是虽然违法,但是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此若是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一直无法满足批捕的条件的,就需要按照规定撤案。
不予批捕的情形包括如下内容: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二、寻衅滋事批捕后几天可以取保
寻衅滋事批捕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后,不可以适用其他强制措施了,只有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才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因此取保候审和逮捕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就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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