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逮捕的理由,也可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主要对满足以下5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1、有可能进行自杀的犯罪嫌疑人;2、可能再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3、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4、可能毁灭证据的犯罪嫌疑人;5、可能伤害证人或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曾经谎报或是不表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
诈骗罪批准逮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诈骗罪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全文8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